2018年第十五届体育节新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11-06 浏览次数:

一、主办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二、承办部门:公共课部、教务处、学工处、院团委

三、协办单位:体育教研室、篮球社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3点-10月30日

(二)地点:室外篮球场

五、参赛单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每个二级学院限报男、女各1支参赛队伍。每队(男、女)运动员12人,领队1人,教练1人。如有特殊情况须更换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体育教研室批准方可。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全体2018级在校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急慢性疾病。

(二)参赛队员须经院医务室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场地:标准的篮球场地(28X15米)地面坚实,场地界线外有1.5-2米的安全地带。

(二)工作人员及职责

1、每场比赛设3名裁判员和3名记录员。

2、裁判员是比赛中唯一的宣判和终决的人员,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字。

3、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计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比分。

(三)采用国际篮联颁布的最新版《篮球竞赛规则》。

1、参赛队伍必须统一服装,按照秩序册上对阵双方前主后客原则,服装颜色按前浅(灰、黄、白等淡色)后深(红、绿、蓝、黑、棕)区分,如遇服装色系相同时,由客队调整色系。

2、比赛双方报名为12人,上场队员为5人。

3、比赛时间开始10分钟后,球队未出场或能上场的队员不足5名,判给对方队获胜,并且比赛结果的比分为20比0。

4、因比赛所引起的场内场外打架斗殴事件,取消肇事者队伍比赛资格,并根据《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对违纪学生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5、比赛时间:比赛分4节,每节10分钟。第一和第二节、第三和第四节中间的休息时间分别为2分钟;第二节与第三节中间的休息时间为10分钟。所有比赛中均不停表,包括犯规,罚球,换人,球出界等。比赛中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在裁判员示意停表的时候记录台方可停表。每队每节只能通过记录台申请一次暂停,第四节最后三分钟不可申请暂停。

6、比赛开始前,双方队长把本队队员的校牌卡及相关证件交记录台进行比赛时相关的登记,如发现本队有其他二级学院甚至校外人员作为队员参加比赛、取消该队员所有比赛资格;若该队比赛完毕或其他队伍检举查证后有以上情况发生,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未携带校牌的队员一概不予记录上场参加比赛。

7、比赛开始,双方队员在中圈跳球开始比赛。比赛中出现争球,按照记录台上的球权指示给予球权发界外球。

8、每次投篮命中后,由对方发球。(球命中后,进攻方不得刻意阻碍破坏对方拿球发底线球,否则裁判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判罚)。

9、比赛采取单循环赛制,胜利方获得2分,失败方获得1分,弃权方获得0分并扣除体育节团体总分15分。按照获得积分决出男子、女子各第1、2、3、4、5、6名。按27、21、18、15、12、9计分,所得分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

10、奖励:对获得男、女队伍获得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杯、证书及奖金、优胜奖颁发锦旗及证书。

11、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4次犯规,第5次犯规出场。任何队员被判夺权犯规,则取消该队员当场比赛资格。

12、每个队每节累计犯规达4次后,该队出现第5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两次罚球。罚球采用站位罚球。

13、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14、只能在死球的情况下通过记录台进行替换,如果在比赛过程中某队场上队员少于两人,则该队因“缺少队员”而比赛告负。如判获胜的队得分领先,则以比赛停止时的比分作为结局。如判获胜的队得分落后,则记录该队以20比0的比分获胜。

15、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如出现平局,则加赛5分钟。

16、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决定。比赛结束后,双方队长应到记录台签字。

17、为避免比赛队员的意外损伤,严禁在比赛中佩戴任何首饰(如金属饰品、手表、玉石器、团徽等);否则,不予记录上场参加比赛。

18、如遇天气原因,比赛延后进行。

八、报名

(一)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4日

(二)联系人:周智韬(13787315173)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第十五届体育节组委会。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五届体育节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