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了积极、稳妥地理顺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加强各院部专业建设,明确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有关职责,特制定本规程。
(二)、教研室是各院(部)内的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的基层组织,教研室主任在部门领导下,协助部门开展教学、教研、教改、科学研究的工作助理。各院(部)可根据系内专业发展及学科分类情况设教研室若干,人员较少或师资力量薄弱的专业或学科,可按实际需要与相近学科共同组成教研室。
(三)、各教研室设主任一名,教研室主任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一定得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研室主任由部门推荐,学校聘任。
(四)、教研室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总体发展思路,提出本专业的建设规划,包括专业发展方向、专业规模、师资配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加强专业调研工作。
2、教学组织工作。包括新设专业教学计划的起草、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本专业教学任务的落实;本室考试、考查课程的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
3、专业建设工作。包括专业评估的的准备、课程建设的落实、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用书的选用、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等。
4、教研、教改工作。包括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和工具、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5、科研工作。组织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6、组织新知识、新技术讲座。
7、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及新教师的培养。
8、负责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和日常工作。
9、组织管理本专业的技能训练和考核、实习及第二课堂等工作。
(五)、教研室日常工作要求
1、制定本室每学期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本室每学期工作。
2、组织本室教师每学期开展听课评教活动。
3、坚持每周一次的业务性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
4、协助部门做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5、对室内教师的考核提出初评意见。
6、室内教师有关资料、费用发放工作。
7、室内教学文件、资料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