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所属各部门: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所组织开展的2015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教育决策咨询服务研究成果。围绕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开展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制度、地方性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管理体制与办学体制研究,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冰点问题的研究。

2、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成果。有关高教、基教、职教、幼教、特教、成教,以及民办教育、电化教育、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3、区域教育和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关于地方和学校发展战略、学校管理、学校特色、校园文化、校本教研、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基地建设、学校与社区的研究。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关于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学科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考核与评价、教学经验、班主任工作等的研究。

二、参评成果形式与要求

1、参评成果形式包括:科研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报告、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说课稿、教育教学随笔等。

2、论点鲜明,文字精练,理论联系实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每篇以25007000字为宜。

3、参评成果文题下依次标明邮编、详细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手机)等,用A4纸小4号字打印(行距22磅)。

4、收稿日期自即日起至2015512

三、组织与评奖办法

1、成果评选活动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所具体组织。

2、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奖分别占参评成果的15%25%30%),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成果报送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发至各市州教科院(所)和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供评职晋级、评先评优使用。

请严格按通知要求于截止日期前将论文纸质1份交至科研处,电子文档发至科研处电子邮箱keych12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731-8976844113875965814;地址:新校区敬业楼601602

科研处

2015311


贺华评论:我记得曾看过一个文件,大意是获得省教育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视同获得省教学成果奖同等奖项,评职称时有用。如果我的记忆未错,那么这个评选活动就值得大家都积极参与。现在,上头给我院限额为20篇。我决定,请各系、部、院、处、室、馆负责人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如发现有的部门没有传达,嘿嘿,那就以“当官不作为”论处了。